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一、比选简介
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就H07单元02街区R15地块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
R15地块位于江北机场C4片区东北侧,本次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范围为R15规划范围用地5.91公顷(含001/01、002/01、003/01),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编制项目气候可行性评估报告,通过市气象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并取得《重庆市气候可行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书》,满足土地招拍挂出让手续办理报件需要。
三、比选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经验;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气候与气候变化高级工程师资质。
四、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应缴纳保证金2000元(项目限价2%)汇至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8:00。
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50050108380009000199
开户行:建行重庆渝北机场支行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2.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供应商开具收据后,财务部在3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比选过程中发现进行贿赂的供应商。
4.采用非正常手段,干扰评审工作的比选。
5.确定成交人后,从送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拒收以视频录像视为送达),成交人单方面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截止时间止,各供应商应随时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http:// www.cqa.cn)上获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关注本项目修改或补充内容。
(二)各供应商对比选文件的质疑应在2025年3月21日16:00前书面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10:00
2.递交地址: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比选时间:2025年3月26日 10:00
4.比选地点: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会议室。
5.其他事宜:
(1)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缴纳比选保证金、密封和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2)供应商必须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系统完成注册(详见网址:https://www.cqa.cn/zbzs/news/2022-9/4_9678.shtml)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但各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情况已经十分了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153976
2025年3月20日
H07街区02单元R15地块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服务比选文件挂网稿.docx
气候可行性评估项目 合同模板.docx
项目位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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