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一、比选简介
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就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产业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重点工作任务要求,需完成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产业分析论证报告,特聘请专业的工程咨询、规划设计机构提供产业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三、比选资格
(一)基本资格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机场集团及渝北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
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四、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应从其公司基本账户将保证金10000元汇至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18:00。
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50050108380009000199
开户行:建行重庆渝北机场支行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2.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比选前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当场予以退回。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供应商开具收据后,财务部在3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比选过程中发现进行贿赂的供应商。
4.采用非正常手段,干扰评审工作的比选。
5.确定成交人后,从送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拒收以视频录像视为送达),成交人单方面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截止时间止,各供应商应随时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http:// www.cqa.cn)上获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关注本项目修改或补充内容。
(二)各供应商对比选文件的质疑应在2020年7月9日16:00前书面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 14:30-15:00
2.递交地址: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比选时间:2020年7月13日 15:00
4.比选地点: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会议室。
5.其他事宜: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缴纳比选保证金、密封和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但各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情况已经十分了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153976
2020年7月7日
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产业分析论证报告比选文件(第三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