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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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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货人应在承运人指定的提货地点提取货物。对活体动物、鲜活易腐货物及其它指定航班的货物,托运人应负责通知收货人到目的站机场等候提货。

2、除托运人与承运人另有约定外,货物只交付给航空货运单的收货人。

3、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货,货单写有单位名称的,必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4、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损坏等情况。应当场提出异议,由发货员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

5、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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